由於與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相關的困難,許多離婚律師經常面臨這個通姦罪問題
實際上,家庭暴力可以有多種形式,包括實際的身體虐待或身體虐待的威脅,情感虐待,威脅電話,個人工作場所的騷擾和纏擾行為。家庭暴力包括許多形式的虐待,例如身體上或情感上的支配,以及對配偶/丈夫或任何其他親戚的親密關係人的控制。
因此,關於家庭暴力是否應受到刑法懲處的問題通常取決於家庭暴力的類型以及發生通姦罪家庭暴力行為的具體情況。但是,重複的實際身體虐待通常不會受到與騷擾相同的懲罰。
此外,在美國,沒有關於家庭暴力事務的共同的國家法律。每個國家都有處理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的法律。因此,對於同一家庭暴力案件,一個地區與另一個地區的判決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數國家傾向於將家庭暴力視為犯罪和民事犯罪。因此,家庭暴力罪犯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例如監禁)和民事處罰(例如金錢損失)。
許多國家還傾向於將家庭暴力視為對社區的犯罪
因此,即使受虐者沒有提出指控,甚至沒有他/她的協助,家庭暴力案件也可能會受到市或地區檢察官的起訴。在大多數最著名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虐者常常逃離家庭住所,與警察聯繫,提出指控,然後試圖撤銷指控,因為他/她設法與虐待者和好。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再次發生,許多地方社區和地區在家庭暴力問題上實施了更為嚴格的法律制度。
無論是第一次投訴還是起訴,都可以將家庭暴力案件繩之以法。許多地方社區試圖告知並警告地方當局不會容忍通姦罪家庭暴力。如果您想進一步了解當地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律制度以及哪些家庭暴力行為被視為犯罪,可以向當地的律師協會或諮詢您所在轄區的律師獲得一些有用的信息。